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时间:2023-11-15 17:25 分享: 字号:


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 群众 主动
公开
依申请公开 区级 乡镇(街道)级 村(社)级
1 机构信息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派出机构、公共服务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负责人姓名、权责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      



2 公共服务 政策文件 自然资源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2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



3 自然资源领域专项规划 矿产资源等规划(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



4 重大决策预公开 自然资源领域重大决策事项的意见征集(含意见的采纳情况)等(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除外)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



5 回应关切 对涉及到自然资源领域经济社会热点、咨询的相关问题等进行回应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
〔2016〕61号)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
〔2016〕80号)
及时说明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



6 财政 财政信息 政府集土地类出让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川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7 确权登记 不动产登记 不同登记类型申请登记或申请登记资料查询所需的材料目录、示范文本、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信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8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实时公开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



8 土地出让公告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项目概况、联系方式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   
《南充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府发〔2019〕12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8号)
组织招拍挂活动20日前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    



9 土地出让结果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信息(成交单位、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开发程度、容积率、出让年限、供地方式、受让人、成交价格、成交时间)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   
《南充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府发〔2019〕12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8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    



10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可同时采用公众易懂的多样化形式进行规划编制成果内容的公布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批后公布应在规划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



11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详细规划   (城镇开 发边界内)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   (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30日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    发布会/听证会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起20个工作日内
12 自然资源   主管部门 组织编制 的国土空 间专项规 划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



13 乡(镇)国土空间   总体规划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   (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批后公布应在规划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14 村庄规划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批后公布应在规划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15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征地管理政策 征地补偿安置法律以及适用于本地区的政策、技术标准等规定要求:法律法规和规章;征地前期工作、征地审查报批、征地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被征地农民安置与社会保障有关规定:省级政府制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等材料(*征地工作流程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政府网站    公示栏(“七公开一曝光”,电子屏等)


16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征地法定公告 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以及不得抢栽抢建的有关要求等;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全文,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以及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
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征收范围、组织实施征收具体工作安排以及救济途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自形成之日起,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征收土地预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不少于30日;征收土地公告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不少于5个工作日张贴公示结束后再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自然资源和规划
部门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其它: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法律要求在特定群体公开
17 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 预警预报 地质灾害类预报信息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实时公开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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