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03MB15925976/2022-0079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7-15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嘉陵区中心镇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7-15 18:55 | 来源: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嘉陵区中心镇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715日  



嘉陵区中心镇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为巩固深化乡镇区划调整改革成果,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中心镇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川委办〔202017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南委办发2021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中心镇改革发展,有效对接新型城镇化“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嘉陵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动中心镇做大做强,引领带动全区小城镇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化宜居新嘉陵”夯实基层基础。

二、主要目标

结合城镇布局、地理、交通、人口文化以及基础设施等乡镇区域调整改革因素,在全区城市化发展打造一批加工制造、商贸物流、科技教育类等市级重点中心镇;培育一批“经济发达、配套齐全、环境优美、文化厚重、治理完善、辐射广泛”的市级重点中心镇和省级百强中心镇。结合嘉陵区实际,合理规划打造一批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实力较强、产业特色突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较健全、发展潜力较大、区域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省级百强中心镇、市级重点中心镇,将其发展为区域副中心和现代新型小城市,培育成城市卫星城镇。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着力完善城镇功能

1.构建便捷交通网络。加强中心镇与高速公路、普通国道省道和重要交通枢纽的连接,完善与城区、周边城市及乡镇的交通体系。优化城镇内部路网结构和交通组织,加快实施道路黑化工程,完善公共停车设施,健全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系统。完善农村客运和物流配送体系。(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加快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因地制宜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机制,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理体系覆盖率。加快建设信息能源枢纽,推进5G基站、大数据中心、新能源汽车充电装置等新基建。(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二)实施公共服务提升工程,着力增进民生福祉

3.有效改善住房条件。严格规范中心镇建成区新建农民自建房,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积极推行新型结构农房。有序推进房地产开发,提升住房品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配套,推行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嘉陵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城乡建设局)

4.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县域医保总额预算分配向中心镇卫生院倾斜,支持中心镇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嘉陵区医疗保障局

5.促进教育文体均衡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责任单位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6.加大养老扶幼支持力度。试点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支持中心镇打造“儿童之家”示范点。推进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大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加强对留守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服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三)实施产业集聚提升工程,着力强化产镇融合

7.优化产业结构。立足“人、产、镇”深度融合,精准定位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加快形成错位发展、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城镇产业发展新格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

8.做强产业平台。以现代农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等各类园区为载体,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创建一批特色产业和新型产业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9.创新产业业态。“互联网+”“大数据+”“物流+” 等新模式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文化旅游、休闲农业、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健康养生、“宅经济”等新业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支持各类人才利用数字技术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

(四)实施环境风貌提升工程,着力打造美丽城镇

10.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有关规定,系统治理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加强对生态廊道、景观廊道、山体、河流、林盘等的保护,在中心镇周边因地制宜建设自然生态公园、农业主题公园,合理布局建成区内的公共绿地,形成绿水青山生态格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城乡建设局)

11.加强城镇风貌管理。开展中心镇整体风貌设计,加强风貌建设管控,住宅以多层建筑为主。整治违搭乱建现象,集中清理彩钢棚、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等问题。重点抓好进出通道、车站、广场等公共空间、重要节点的景观打造,建设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建筑精品。(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

12.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机制,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全覆盖。(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乡建设局、区乡村振兴局)

(五)实施文化传承提升工程,着力彰显人文特色

13.保护传承文化遗产。加强对古镇古村落、工业遗产、传统技艺、地名文化等文化资源的调查、申报和保护利用。实施中心镇文化记忆工程,打造一批民俗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农村生产生活遗产传习所等文化保护示范基地,加强 “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管理。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培育乡土工匠。创新发展传统文化,推进文旅融合,积极开展“古镇古村+”行动,鼓励通过资源对接、跨界合作、平台搭建等方式,利用传统建筑发展民宿、演艺、餐饮等经营性项目。发展文化创意、乡村旅游、传统手工艺等特色产业。(责任单位: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六)实施城镇治理提升工程,着力释放基层活力

14.建立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党建引领,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实施大联动、微治理,全面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和治理效能。推进城镇治理精细化,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促进城乡综合治理数字化平台向中心镇延伸。抓好村(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提档升级,确保达标。(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乡村振兴局)

四、主要措施

(一)创建指标

通过借鉴省市相关评定指标及实践经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在社会经济和宜居生活等指标的基础上,突出经济地理区位、区域带动能力、特色资源潜力等指标,从城镇综合实力和发展潜力两个方面,构建中心镇建设体系。

1.城镇综合实力指标:包括区位条件、城镇规模、经济规模、产业支撑、公共服务、生态环境、镇区建设等具体指标。

2.城镇发展潜力指标:包括重大产业项目、重要交通设施、特色定位、改革创新、人才引领和辐射能力等指标。

(二)创建原则

1.总量控制和分区遴选原则。根据我区经济发展、社会文化、人口规模、自然生态条件等因素,对中心镇进行总数控制。在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对重点开发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进行分区遴选。

2.择优精选与优先考虑原则。以中心镇评价指标体系的分区评分为依据,对全区小城镇进行择优精选,确定中心镇初选名单。对“百镇建设试点镇”等重点镇将给予优先考虑。

3.因地制宜和动态调整原则。在中心镇培育过程中,定期对培育成效进行考核,根据各乡镇重视程度、培育速度和质量,因地制宜地对中心镇创建资格进行动态调整,对不符合创建要求的中心镇予以取消创建资格。

(三)培育创建

实施中心镇培育创建工作。到2023年,全区力争建成23个市级重点中心镇,争创2个省级百强中心镇,承载产业聚集,分担区城功能,支撑区域发展,加快成为区域副中心,推动有条件的中心镇发展成为小城市。

1.先期培育工作。2020年启动龙蟠镇、李渡镇、安平镇、金凤镇、大通镇、世阳镇等6个市级重点中心镇申报工作,于20218月龙蟠镇、李渡镇、安平镇、金凤镇被纳入“市级重点中心镇”入库候选名单,其中龙蟠镇于202112月被命名为南充市第一批“市级重点中心镇”。2021年初启动龙蟠镇、李渡镇2个“省级百强中心镇”创建工作,20215月全部成功入库,其中龙蟠镇20222月被命名为首批“省级百强中心镇”。

2.近期培育工作。2022年启动李渡镇、安平镇、金凤镇等3个“市级重点中心镇”命名争创工作;启动李渡镇“省级百强中心镇”命名争创工作。

3.远期小城市培育工作。计划2023年启动小城市培育创建工作,在前期中心镇创建的基础上,推动有条件的中心镇实现由镇向城转变,发展成为小城市,并探索从行政管理上升级为“镇级市”。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程序建立区级推进中心镇改革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城乡建设局牵头做好综合协调、组织推进、督促落实等工作,区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乡镇党委政府为中心镇培育工作的责任主体,中心镇党委政府为具体的实施主体,要认真制定中心镇培育工作方案,按程序申报。

(二)加大支持力度。2022年起,按照工作不松、力度不减的原则,继续争取省市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区级财政安排配套资金支持中心镇改革发展。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资金和项目统筹,形成工作合力,优先支持市级重点中心镇、省级百强中心镇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考核激励机制。参照省市两级考核验收办法,研究制定区级中心镇考核验收办法。对通过考核验收批准为“省市级百强中心镇”的乡镇,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通过省市级每两年进行的复核检查考核排名前列的,加大区级财政资金补助、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支持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发展滞后的,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达标的,被撤销其“省市级百强中心镇”称号的乡镇,按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X
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