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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科技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实施办法,指导、监督实施;落实中、省、市、区的重大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对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工作。
(二)推进全区教育、科技、体育体制改革与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承担、指导中小学研究各级教育科技和体育项目。
(三)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人才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区委做好全区科级及以上学校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局机关干部、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
(四)加强学校管理,抓好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加强对学校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技、国防教育、安全稳定等工作的领导与指导;统筹和指导全区教育督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各类学校评估验收工作。
(五)规划实施教育科技体育基建项目建设,指导学校配备教育装备,推进学校科研基地、实验室、教育信息化建设,搞好校园三化(绿化、净化、美化)建设。
(六)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审核幼儿园、中小学、职业教育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制定实施学前、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执行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指导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各级各类考试及相关工作;抓好汉语言文字及普通话推广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经费统筹管理,规划、指导教育科技体育经费的管理与使用,监督执行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教育科技体育收费项目和标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科技体育经费方案,指导实施国(境)外教育科技体育援助项目、教育科技体育贷款项目、教育科技体育合作项目;统计、分析、发布全区教育科技体育基本信息。
(八)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区民办教育和各类培训机构,审核其设置,规范办学行为,维护教学秩序,开展年检,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九)加强教育科技和体育系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师培师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工作;推进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
(十)推进各级各类科技项目推荐和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拟定科技成果推广、科技奖励、促进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目标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区科技进步奖、科技发展突出贡献奖的评审;承担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各类科技项目统计相关工作;做好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十一)规划指导全区群众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建设体育工作队伍,规范体育设施和服务管理,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体育产业发展,严格体育执法,监督管理体育彩票销售工作;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市级以上综合运动会,筹备本区综合性运动会,执行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规定。
(十二)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区教科体局、区委教育工委的区委、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杨 宇(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张 鑫(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局党委委员):协助书记抓好教育工委和局党委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审计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系统纪检、行政监察、效能监督、环境保护、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统战宗教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综治平安建设、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防汛减灾、防邪、扫黑除恶、扫黄打非、教育保险等工作;负责基础项目建设等工作;分管组织股党建和监察审计工作、计财股基建工作、信访和安全管理股;联系城区片学校。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教育扶贫、乡村振兴等工作。
陈 勇(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中小学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竞技教育、法制教育、行政审批、国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留守儿童管理、少先队工作;负责语言文字和普通话推广、教学教研、教育督学督导等工作;分管教育股、教研室、督导服务中心;联系龙蟠片区学校。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教育扶贫、乡村振兴等工作。
程 刚(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教育信息化及技术物质装备工作;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学校体育、青少年体育、群众体育、国民体质监测、卫生、学校卫生健康教育、禁毒、疾病防控、青少年宫、艺术教育、体协、体育彩票管理工作;负责后勤管理、学生资助和贷款、营养餐改善计划等工作;负责科技创新、创业、科技企业认定、指导科技第三产业的发展等工作;分管技术装备服务中心、资助中心、科学技术股、体育卫生艺术股、业余体校;联系李渡片区学校。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教育扶贫、乡村振兴等工作。
陈 燕(党委委员、派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在区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对学校的纪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教育扶贫、乡村振兴等工作。
赵世文(党委委员、教育团工委书记):负责中小学(幼儿园)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交流、调配)、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招生考试(大中专)工作;负责关工委、退协、共青团等群团工作;分管组织股干部管理工作、教育考试中心;联系安平片区、大通片区学校。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教育扶贫、乡村振兴等工作。
蒲国强(党委委员、机关支部书记):负责教师培训工作;负责教师队伍建设、教师编制、教师招考、职称评定、教师资格认定、学校年度考核等工作;分管人事股、师培中心,联系西兴片区学校。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教育扶贫、乡村振兴等工作。
莫兰群(工会服务中心主任):负责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及驻村帮扶工作;负责发展规划、综合改革、机关服务、政务公开、目标考核、法治政府建设、信息报送、议案提案办理、档案管理、新闻宣传、网络舆情监管、保密工作;负责财务管理、“五险一金”、统计工作;负责工会、妇委会等工作;分管人事股扶贫工作、计划财务股计财工作、办公室;联系金凤片区学校。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教育扶贫、乡村振兴等工作。
各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信访安全维稳、教育扶贫等工作。
(一)办公室 电话:3631051。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重要政务、事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建设、文秘、档案、文书收发、目标管理、职业健康、接待后勤、印章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教育科技体育年鉴编纂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负责教育、科技、体育信息宣传、受理系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法制宣传、依法治校、校务公开、对外交流、报刊征订分发等工作。承办区委教育工委、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股 (内设监察审计股)。承办区委教育工委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方针政策;推进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群团建设、意识形态、统战和共青团、工青妇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行风政风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负责党员发展规划、培养培训、党费收缴、信息采集、关系转接、党组织史志编纂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全区中小学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交流调配等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科技体育系统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效能督查、内部审计;督办重要事项落实和违法违纪案件,监督检查本系统机关运行、行政管理、日常工作、教育科技体育活动中影响行政效能、正常秩序的问题和行为;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开展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承办区委教育工委、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计划财务股 电话:3886023(内设基建股 电话:3886026)。拟订教育科技体育事业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和执行教育科技体育经费预决算,加强系统财务管理工作,审计各类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科技体育经费、教育科技体育拨款、教育科技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措施;指导国(境)外教育科技体育援助、贷款和合作项目的执行;实施、监督、管理教育科技体育基建项目;拨付教职工工资,监督执行经物价部门批准的各类收费项目和标准,统计、分析、发布教育科技体育基本信息,落实政府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开展教育科技体育装备配备、信息化建设和学校后勤管理、学生资助、营养餐等惠民工作。承办区委教育工委、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教育股(内设行政审批股) 电话:3886027。贯彻执行教育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机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课程计划,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综合管理、指导全区学前、义务、高中、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和成人教育,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审批各类教育学校(机构)的设置、布局、更名、撤销与调整;负责学校招生、法制教育、德育、双拥、国防、少先队、名(示范)校创建、留守儿童管理、教材(教辅)征订、学生学籍管理、教育装备应用等工作;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语言文字和普通话推广工作;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开展教学管理、教育科研、教学改革、质量监测、教育学(协)会管理、语言文字等工作;指导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工作。承办区委教育工委、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科学技术股。贯彻落实科学技术工作方针政策;创新科技体系建设和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建设科技人才、专利人才队伍,拟订科技成果推广和奖励办法;承担科学技术项目评估、申报与统计、宣传普及、重大课题调研、中小企业投资补助资金项目、科技进步考核、科技企业认定等工作;提出科学技术发展优先领域和多渠道配置增加科技资源合理配置和科研条件保障的政策措施建议;组织区科技进步奖、科技发展突出贡献奖的评审;指导科技第三产业的发展。承办区委教育工委、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体育卫生艺术股。贯彻执行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方针政策;拟订学校体育、业余体校、青少年体育、群众体育、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和艺术教育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开展体育卫生艺术体制改革和科研,规范体育服务和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体育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体育产业发展,严格体育执法;负责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的监督管理、体育学(协)会的审查管理、体育社团和赛事的审批管理、体育科研成果推广、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申报、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承办体育竞赛和艺术节、指导体育训练、组织参加市级以上综合运动会、开展体育艺术交流与合作、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等工作;负责学校体育、卫生、艺术、禁毒、健康、疾病防控、扫黄打非、环境保护、体协等工作;抓好区青少年官和业余体校工作;指导区学生服务中心抓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承办区委教育工委、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信访和安全管理股 电话:3886035。综合管理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工作、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负责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承担综合性的安全检查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督办,参与处理重特大安全事故和信访维稳事件;负责系统安全预案制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校车管理、安保、保险、平安创建、扫黑除恶、防汛减灾等工作。承办区委教育工委、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人事股 电话:3886018。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区教师队伍建设、科技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和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学校劳动工资、考核奖惩、机构编制、人事档案、教职员工招聘、交流调配等工作;开展教师资格认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关心下一代、家长学校建设等工作;提出国(境)外人才引进建议;协助监察审计股抓好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中小学教师进修、领导干部和教职工各类培训工作,做好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承办区委教育工委、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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