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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决定和命令;研究制定全区公安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措施;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公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收集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对策。
3、指导、协调全区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4、组织、指挥、指导全区公安机关侦查工作,侦办全区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5、组织实施全区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处置全区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各派出所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6、依法对全区人口进行户政管理;依法对出入境相关事务和外国人、港澳台胞在辖区内居留、旅行等有关事务进行管理。
7、组织、指导全区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嘉陵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重大集会、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8、组织、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9、防范、处置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0、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收集、防范、侦察和处置工作。
11、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规划全区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12、负责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指导、实施全区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订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负责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警察的执法行动,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3、拟订区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14、负责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5、承担区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承担区政府公布的公安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8、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
(一)政治处
负责公安政治工作;做好队伍建设、政工人事、业务培训、从优待警、公安外宣等工作。
(二)情指中心
负责全区视频侦控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日常维护;参与重大案(事)件和多发性系列案件的研判和侦破工作;负责110报警服务台和重大突发(案)事件指挥调度工作.
(三)警务督察大队
负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职、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负责公安信访工作,办理全区公安机关来信来访。
(四)警务保障大队
负责全局财政预决算及经费发放与管理;负责公安机关车辆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五)法制大队
组织、监督、检查全区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
(六)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控和情报信息收集工作。
(七)行政审批室
负责掌握辖区人口及其基本情况,提供公安业务查询;指导派出所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负责人口统计;受理和办理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迁证、户口事项变动等。
(八)出入境管理大队
组织、指导全区公安机关依法对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华侨、港澳台人员入出境,居(停)留、定居的管理工作。
(九)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全区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动态,拟定工作对策;负责国保基础工作。
(十)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全区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公安机关刑事技术工作和情报信息的搜集整理;负责刑侦六大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十一)治安管理大队
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指导、监督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指导全区公安机关开展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指导、监督新兴行业治安管理工作。
(十二)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掌握全区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承办上级交办案件。
(十三)禁毒大队
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组织侦办毒品案件,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等工作;开展禁毒、反毒品宣传,运用法律、医药手段进行强制戒毒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特警大队
监督、协调、指导城区开展街面巡控、街面治安防控打击工作;参与突发性治安事件的处置和灾害性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预防和处置暴力恐怖违法犯罪活动;
(十九)森食药环侦大队
掌握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组织、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开展对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森林防灭火工作。
(二十)科通大队
负责全区公安信息通信网络的运行、维护、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等工作。
(二十一)派出所
按照行政区划设置11个派出所:火花派出所、南湖派出所、都尉派出所、李渡派出所、吉安派出所、金凤派出所、安平派出所、大通派出所、西兴派出所、龙蟠派出所、金宝派出所。
派出所的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法规,对公共复杂场所和重要地区的治安秩序进行管理,对特种行业进行管理,对民用危险物品和违禁品进行管理,对户口和居民身份证进行管理;负责查处辖区的社会治安案件,协助刑侦部门侦查刑事案件;掌握辖区的社会治安动态,维护辖区正常的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组织群众开展治安防范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刘天灵(嘉陵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主持分局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工作。
李黄建(常务副局长):协助局长抓好安全、维稳、警务保障及基建工作,分管政保大队、警保大队、联系保安公司。代管政委分管联系工作(主抓全局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党风廉政、法制、老干部、群团工作,分管驻局纪检监察组、政治处、督察大队、法制大队、机关党委、工会、妇委会、团委)。
皮培军(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协助局长、政委抓好网安、审计、队伍监督执纪、问责和内部违法违纪案件查处、纪检、监察、督察、重点工作督导工作,负责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分管审计室、网安大队、科通大队、都尉派出所、西兴派出所。
杨根深(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局长抓好刑侦、森警(食药环侦)、禁毒、经侦工作,分管刑侦大队、森警(食药环侦)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李渡派出所、吉安派出所,联系武警嘉陵中队。
罗康云(党委委员、政保大队大队长):协助李黄建常务副局长抓好安全、维稳、政治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政保大队工作,分管大通派出所、安平派出所。
申泽民(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协助局长、政委抓好全局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情报指挥、出入境管理、行政审批、老干部和群团工作;负责政治处工作;分管情报指挥中心、出入境管理大队、行政审批室、金凤派出所,协管工会、妇委会、团委。
高玉龙(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协助局长、政委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乡村振兴工作,分管机关党委、龙蟠派出所、金宝派出所。
青泉(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局长抓好治安、维稳和防暴处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分管治安大队、特警大队、火花派出所、南湖派出所,联系分局所辖交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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