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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03MB1658752W/2023-0000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嘉陵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3-01-06

@嘉陵人,关于“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您不明白的,往这里瞧!

时间:2023-01-06 08:49 | 来源:嘉陵区医保局

问题1:城乡居民医保“怎么缴费”?

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哦!

但我们很愿意再为大家讲一讲~

首先要说明的是: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

集中缴费时间为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缴费方式主要有5种:

一、现金收缴

采取由乡镇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代办人员包户,定点或上门收取方式,通过现金或智能POS刷卡收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汇总缴纳。

二、银行代收

缴费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前往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商银行、天府银行、邮储银行、惠民村镇银行的代办点办理缴费,也可以通过以上银行的网银、手机银行APP、银行自助终端等办理缴费。

三、第三方便捷缴费

微信缴费:进入微信首页,依次点击“我-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四川社保缴纳-城乡居民社保缴费”,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支付宝缴费:进入支付宝,依次点击“市民中心-社保-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银联云闪付缴费:进入云闪付APP,依次点击“我的社保-社保缴纳” ,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四、税务征收

缴费人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非接触式缴费(含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业务。

五、“南充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

微信搜索“南充医疗保障”,进入公众号并点击下方“微服务”栏目,点击医保缴费进行缴费。

特  别  注  意!!

缴费年度请确认是“2023年度”哦!

记得要选择城乡居民医保哦!

问题2:困难群众是怎么进行参保资助的?

由医保部门负责牵头落实参保资助的困难群众主要有:

特困人员、孤儿;

城乡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已稳定脱贫人口;

重度残疾人和优抚对象。

那么这几类困难群众分别是怎么实行参保资助的呢?

一、特困人员、孤儿

实行全额资助。由医保部门代办参保手续,按个人缴费标准全额代缴。

二、城乡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实行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262.5元,个人缴费标准为87.5元。

三、已稳定脱贫人口

实行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175元,个人缴费标准为175元。

四、重度残疾人和优抚对象

实行全额资助。由乡镇街道办代办参保手续,按个人缴费标准全额代缴。

温馨提示:

上述困难群众如果同时具备两种或两种以上身份,

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

选择其中标准较高一方进行资助。

问题3:手机缴费时出现这些错误提示怎么办?

有些朋友在使用手机缴费参加医保时,

会遇到某些错误提示。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

让我们看看咋处理。

一、提示“未查询到有效参保信息”或“该缴费年度不存在有效险种”

新生儿、新参保人员或部分因改名、系统更新等原因,需要先录入人员基础信息后再缴费参保,可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嘉陵区医保局经办服务大厅(建业路2号)1楼医保窗口或各乡镇(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登记。

二、提示“存在在途业务数据”

如果您未缴费,出现上述提示可能是您短时间内多次操作缴费但操作失败,可以稍等几分钟再尝试;如果您已缴费,可以3-5日后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查询缴费情况,超期未查询到缴费状况的,可拨打税务服务热线电话12366查明原因处理。

三、提示“档次异常错误”

出现这类提示一般是缴费年份选择错误导致,请确定缴费年份是否是2023年。注:我市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只有一个档次,即350元/人/年。

四、提示“有未入库费款”

出现这个提示信息一般是因为缴费人已通过其他渠道缴费申报成功,但还未支付费款。可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已申报查询”查看申报记录,并及时缴费。

问题4:重复参保怎么办?医保关系怎么办理暂停?

部分朋友可能在本地曾缴费参保,

目前又因在外地上学、工作需要参加当地医保,

却被医保部门告知不能重复参保,除非将一边的医保关系办停。

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做呢?

让我们一步步来看。

一、什么叫重复参保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重复参保是指同一参保人重复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度内重复参保)或重复参加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跨制度重复参保),具体表现为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参保人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记录。

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

二、重复参保应选择保留哪边的医保关系

分三种情况:

(一)重复参加职工医保的,原则上保留就业地参保关系;

(二)重复参加居民医保的,原则上保留常住地参保关系;      

(三)跨制度重复参保(既参加过居民医保又参加过职工医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

以上各类情形在保留一个参保关系同时,应及时终止重复的参保关系。

有朋友就说了:我可以保留多地参保信息,但不缴费不就行了?

不行的哦!

多地留有参保信息的话,就会在多地保持可正常缴费参保的路径,也就有可能造成多地重复参保的局面,重复参保不仅会造成参保个人信息混乱影响待遇享受,还会产生重复报销等风险,对基金安全极为不利。因此您必须择一保留,而把其他地方的医保关系办理停保,杜绝重复参保。

三、怎样办停医保关系

如果您打算办停医保关系,以办停在嘉陵医保关系举例,您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哦!

(一)自助办理。您可以使用“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平台自助办理,流程是:浏览器搜索“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单位/个人登录-参保人员暂停”办理。

(二)人工服务。致电医保业务窗口0817-3637083、0817-3631706,由工作人员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引导办理。

嘉陵医保咨询电话

职工医保、异地备案登记咨询电话:0817-3631706

居民医保、参保查询、生育保险咨询电话:0817-3637083

大病保险咨询电话:0817- 2282055

门诊特殊疾病咨询电话:0817-3127558

外伤调查咨询电话:0817-3881399

医疗救助咨询电话:0817- 3895008

待遇审核咨询电话:0817-3881041

欺诈骗保投诉举报电话:0817- 3855632

信访投诉电话:0817-363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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