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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03MB1A78247Q/2024-0001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嘉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4-02-19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时间:2024-02-19 09:00 | 来源:南充市嘉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实施南充市2024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建设需要,拟征收嘉陵区都尉街道何家社区1组;文峰街道乌木桥社区2组部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1298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南充市嘉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嘉陵区耀目路二段83号)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4320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到嘉陵区都尉街道办、文峰街道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四、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五、本公告期限为30日。

联系电话:3712599监督电话:3631302

特此公告。

附件:1.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勘测定界图

3.南充市2024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情况调查汇总表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

2024219

附件1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拟定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

因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实施南充市2024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建设需要,需拟征收集体土地位于嘉陵区都尉街道何家社区1组;文峰街道乌木桥社区2组。征收土地总面积为1.1298公顷。其中,农用地1.1298公顷(耕地0.6045公顷,林地0.5253公顷)。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其他情况详见南充市2024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情况调查汇总表。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充市嘉陵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嘉府发〔202316号)确定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执行,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减半执行,具体为:

地类

I区片

区片

合计

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面积

(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农用地

1.1298

75.3

/

/

1.1298

85.07394

其他

土地

/

/

/

/

/

/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南府发〔202010号)规定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执行。

(二)安置方式

1.被征地农民社保安置。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规定执行。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数共4人,被征地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确认具体参保人数和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2.农村村民住宅安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农村村民住宅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本次安置,采取提供重新安置宅基地建房或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的方式给予公平、合理补偿。

三、土地征收经批准后,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按方案内容组织实施。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

  2024219

附件2

附件3

     南充市2024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情况调查汇总表



填报单位:南充市嘉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公顷 单位:公顷
被征地单位 基本情况 征收土地情况(公顷) 征地前 征地后 拟农转非人口(人) 其中:      劳动力 备注
乡镇 现村名 原村名 土地总面积 耕地面积(公顷) 农业人口(人) 劳动力(人) 总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他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人均耕地(亩) 劳均耕地(亩) 人均耕地(亩) 劳均耕地(亩)
(公顷)
都尉街道 何家社区1组 1 何家社区 2 17.33 15.33 242 145 0.3045 0.0616
0.2429


0.95 1.58 0.95 1.58 1 1
文峰街道 乌木桥社区 2 二龙社区 2 20.33 19.87 110 66 0.8253 0.5429
0.2824


2.71 4.52 2.64 4.39 3 2



















































































































合计





1.1298 0.6045 0.0000 0.5253
0.0000




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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