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各乡镇(街道办)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已过有效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为规范我区土地市场秩序,强化土地资产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公布《嘉陵区各乡镇、街道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并自2017年5月20日起施行,原《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乡镇基准地价调整成果的通知》(嘉府发〔2012〕25号)同时废止,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南充市嘉陵区各乡镇(街道办)基准地价内涵
2.南充市嘉陵区各乡镇(街道办)各类用途各级别
基准地价表
3.南充市嘉陵区各乡镇(街道办)各类用途各级别
划拨价修正系数表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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