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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03MB15925976/2022-0080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6-24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陵区乡镇排水工作职能职责移交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6-27 17:35 | 来源: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南湖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按照区政府常务会议安排,为切实做好我区乡镇排水工作职能平稳衔接、有序推进,现将《嘉陵区乡镇排水工作职能职责移交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   


嘉陵区乡镇排水工作职能职责移交方案

为落实《七届嘉陵区人民政府第12届常务会纪要》(嘉府议〔2022〕11号)要求,按照区委编委《关于进一步明确区级部门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嘉编委〔2019〕49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落实区政府相关部门职能职责,理清职责关系,做好省、市、区上下职能对口衔接,确保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交接工作,实现平稳过渡。

二、交接主体

(一)移交单位:区水务局

(二)接收单位:区城乡建设局

(三)参与单位:嘉陵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水投公司、区市政公司、南充市北控岭南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三、移交内容

(一)负责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及达标排放工作,指导乡镇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国家、省、市要求,负责全区开展乡镇雨污分流工程建设,督促乡镇污水处理厂加快落实设备改造、管网改造、提标升级改造,提升污水处理能力。

(二)负责全区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规范化;负责督促污泥处置单位对泥质进行监测并加强监管;对污泥处置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制定污泥处理处置应急预案。

(三)负责事权范围内排水管网及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

(四)需要移交的相关工作资料、档案资料、台账等。

(五)全区乡镇排水设施资产及债权债务。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职能职责移交工作组织领导,确保移交工作按期顺利完成,特成立移交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龙  区委常委、总工会主席

何  卿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苏长龙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胥  勇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执行副组长:蒲志明  区城乡建设局局长

唐  黎  区水务局局长

成      员:区水务局相关科室及人员

区城乡建设局相关科室及人员

移交工作完成后,职能职责移交工作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五、移交流程

(一)2022年6月15日前,全面启动职能职责移交前期准备,区水务局对全区排水工作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归档;对资产及债权债务进行结算、核对。

(二)2022年6月20日前,区水务局、区城乡建设局成立职能职责移交工作组,具体负责职能职责交接工作,开展各项移交。

(三)2022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移交。

附件:1.嘉陵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情况清单

      2.嘉陵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资产清单

      3.嘉陵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资料移交清单

      4.嘉陵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债权债务清单(属地乡镇建设)

      5.嘉陵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债权债务清单(市政公司建设)

      6.嘉陵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债权债务清单(PPP项目建设) 

      7.嘉陵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债权债务清单(水投公司建设) 

      8.嘉陵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债权债务清单

      9.嘉陵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债权债务汇总表

      10.嘉陵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性质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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