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03MB15925976/2022-0082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4-11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陵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4-12 18:30 | 来源: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嘉陵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七届区政府第8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嘉陵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四川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川办发〔2020〕70号)《南充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南府办发〔2021〕1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加快建立长效稳定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国省市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区、乡镇两级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管理养护资金渠道,加快构建符合我区实际,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不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保障有力、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全面形成,路长制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管理养护体系健全,养护专业化、规范化、机械化、信息化建设效果明显,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基本改善,抗灾能力显著提升,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城乡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全面完善,治理能力全面提高,全面实现“品质高、网络畅、服务优、路域美”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完善农村公路养护体制
       1.加强区级政策支持和监督指导。区人民政府统筹推进全区农村公路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区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绩效管理。区交通运输局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指导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区财政局会同区交通运输局制定完善区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补助政策,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拓宽养护资金筹集渠道,逐步建立补助资金增长机制。区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嘉陵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嘉陵生态环境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审计局、区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做好相应工作。
       2.严格落实区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区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责任,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区级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履职能力建设和管理养护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区、乡、村三级管理养护体系,形成“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结合“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继续推进“金通工程”,提升农村公路客货运输服务水平。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是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主体,要依法履行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职责,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
       3.充分发挥好乡村两级作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完善乡级交通管理站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能职责,落实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和公路上交通附属设施(警示标志标牌、招呼站、波形护栏和红绿灯等)管理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做好村道管理养护工作。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统筹用好村级公共设施运行维护基金等资金,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量力而行”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组织实施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
       4.积极调动农村居民参与积极性。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将爱路护路纳入乡(村)规民约。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鼓励通过公益性岗位、优先聘用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或个人、分段承包等方式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捆绑交由农民承包实施。推行养护公示制度,组织实施满意度调查,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要素保障
       5.全面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将省上下达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补助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养路费部分(以下简称“替代养路费部分”)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做到专款专用。2022年起,“替代养路费部分”不再列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等其他支出。
       6.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区人民政府将相关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用于农村公路养护,从2021年起,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10000元/年·公里、乡道5000元/年·公里、村道3000元/年·公里、桥梁隧道100元/年·延米。其中,省级财政承担30%,市级补助标准在20%以内,其余部分由区财政承担。
       7.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区财政局和区交通运输局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监管,确保规范使用。资金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及时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严禁农村公路建设采用施工方带资的“建设—移交(BT)”模式,严禁地方以“建养一体化”名义新增隐性债务。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将村道养护资金使用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加强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审计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8.拓宽融资渠道。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鼓励采取资金补助、以奖代补、先养后补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鼓励将管理养护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范围。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和运输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按一定比例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鼓励村道公路折资入股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将分红资金用于管理养护,形成良性反哺机制。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统筹,积极协调商业保险部门,积极探索建立灾毁保险制度,形成稳定灾毁资金保障。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
       (三)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9.全域推行“路长制”。区人民政府将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完善“总路长+县、乡、村道路长”模式,建立总路长办公会议、公路巡查和绩效管理等三项制度,用好县、乡、村三级路政管理和养护管理两支队伍,确保管理养护责任有效落实。在道路起点或止点规范设置“路长制”公示牌。
       10.完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具备市场化条件的地方,养护服务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交由养护企业承担。农村公路养护合同周期原则不低于三年。其他地方建立完善专业化养护队伍,统筹干线公路养护与农村公路养护捆绑实施;坚持专群结合的养护模式,乡道、村道公路日常养护可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方式,吸收沿线群众参与。结合电商物流客运发展需求,完善养护站点功能。
       11.实行养护信息化公示制度。农村公路养护实行信息公示制度,与“路长制”共用一套公示牌,公开农村公路养护路线名称及里程、养护单位、养护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监管单位及联系方式、项目资金来源及总投资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2.落实桥隧养护工程师制度。区交通运输局应严格按要求落实桥隧养护工程师制度,组建养护工程师团队,提高养护专业化水平。鼓励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专家组对桥隧等结构物开展定期检查,有序推动农村公路上的特大桥、特殊结构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建设,提升危病桥隧管理质量。
       13.完善养护市场信用评价机制。区交通运输局加强养护市场监管,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完善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考核和评定制度,加强农村公路从业单位和个人的信用考评,择优选择和培育养护从业单位和人员。
       14.全面加强安全管理。新(改)建农村公路应按照“三同时”原则,同步完善安全设施。按照国省有关规定,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参加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已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设施的应及时完善,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把安全设施的修复纳入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15.切实加强路政管理。健全路政管理机构,加强区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政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强化路产路权保护,探索村道公路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
       16.加快农村交通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资源整合,推动交通与“雪亮工程”、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信息资源共享。区交通运输局应充分应用数字化、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完善更新农村公路“一路一档”“一桥一档”“一隧一档”等工作,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决策科学化、数字化、智能化。
       17.开展“幸福美丽乡村路”创建工作。区交通运输局要树立经济实用、绿色环保、融合发展理念,坚持“实、安、绿、美”发展方向,稳步推进幸福美丽乡村路创建,加强绿化工作,整治路域环境,逐步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完善停车区等公共设施,打造“畅、安、舒、美、洁”的农村公路通行环境,提升发展品质。
       18.加强管理养护培训。区交通运输局要坚持经济实用、绿色环保理念,加大对管理养护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大力推广成本低廉、操作简便、绿色环保的养护技术和装备,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
       四、组织保障
       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强化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重点围绕农村公路路长制、创新养护生产模式、信息化管理等主题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充分利用好“四好农村路”培训基地、乡村振兴学院和农民夜校等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区交通运输局要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加强跟踪、督查和指导,并及时总结推广应用好经验好做法。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X
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