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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03MB15925976/2023-0010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9-26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通知

时间:2023-09-27 18:20 | 来源: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通知》(川办发〔2023〕14号)、《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通知》(南府办函〔2023〕8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跨部门综合监管清单管理

(一)落实重点事项实施清单。聚焦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重要领域,根据《四川省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指导清单》《南充市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施清单》,研究制定《南充市嘉陵区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施清单》(以下简称“重点清单”)。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据“重点清单”于2023年9月底前分事项制定综合监管工作方案,明确监管领域、监管流程、监管方法、检查比例、检查频次等,组织开展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并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对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施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

(二)落实联合抽查事项清单。除重点事项清单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对同一监管对象实施不同行政检查且可以同时开展的,区级相关部门要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模式实现“综合监管一件事”。

二、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运行规则

(三)完善综合监管责任机制。依托嘉陵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加强对全区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统筹协调;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信息化支撑;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组织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区司法局负责对存在部门管辖争议的行政执法事项协调指导;区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加强对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督促,建立健全议事会商、联合执法检查、监管信息共享机制,统筹监管资源,压实监管责任。

(四)深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深入推进行业信用监管示范,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和行业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跨部门综合监管重要参考,建立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依据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实现对守信市场主体“无事不扰”的正向激励。

(五)探索毗邻地区联合监管。加快推进食品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知识产权保护、资质资格认定、商业特许经营等领域毗邻地区监管协作,积极探索联合川东北毗邻地区发布统一监管政策法规及区域性地方标准,积极推进跨区域协同监管。

三、深化跨部门综合监管信息整合

(六)加快监管数据资源整合。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要承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关工作安排,配合做好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对接工作。

(七)积极探索智慧监管模式。区级各相关部门要配合市级部门整合非现场监管资源,接入“互联网+监管”系统,丰富监管数据资源库。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要充分利用监管数据,关联整合日常监管、行政处罚、投诉举报、司法判决等相关信息,探索以线索自动触发、远程取证固证、远程执法处置为关键环节的在线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智能化水平。

四、推动跨部门综合监管创新示范

(八)加强行政合规指导。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实施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从主体资格合规、经营行为合规、从业人员合规、常见违规违法事项警示等方面制定“一业一册”合规经营指南,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合规经营要求,稳定市场主体监管预期。

(九)力争创新试点示范。区级相关部门要配合市级部门做好相关重点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积极开展“综合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改革揭榜推广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推广跨部门综合监管的经验做法和成效,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十)探索完善衔接机制。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会商研究,探索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制度,按照“照单履职免责、照单失责追责”的原则,依法保护合规经营市场主体、尽职履责监管干部,依法严查严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五、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保障

(十一)保障工作落地落实。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作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抓手,强化统筹协调、加大资金投入,联合开展跨部门培训,配备跨部门综合监管必要设施设备,聚焦跨部门综合监管中的难点、堵点、痛点,定期研判困难,完善高效协同运行机制,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嘉陵区政府营商环境专项年度目标考核。

附件:南充市嘉陵区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施清单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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