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地方海事处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时间:2020-02-08 10:46 分享: 字号:

 

        2019年入汛以来,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海事局的指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处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落实了省、市、区对防汛工作的安排部署,明确防汛职责,强化防汛措施,确保了辖区船舶安全度汛。现将2019年防汛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防汛安全工作
       根据中、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防汛抗汛的指示精神,我处高度重视,积极响应,认真做好安排部署,于5月23日在李渡镇政府会议室召开嘉陵区2019年汛期水上交通安全暨环保工作培训会议,制定防汛工作预案,组建了防汛抢险突击队,落实了防汛抢险应急救援船舶并签订了协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办切实做好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确保防汛抗汛落到实处。成功组织了船员适任证培训班和基本安全培训班,共有近200余名船员参加。
       二、深化思想认识,狠抓防汛思想准备工作
       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认清形势,深化认识,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我处坚持日常监管与汛期安全工作的决策保持统一,强化大局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责任、抓重点、强化政治、逗硬奖惩,积极做好应对汛情险情的思想准备工作。加强各渡口的现场监管工作,督促船主船员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旅客上下以及航行安全;严禁客渡船在非客运码头上下旅客,严厉打击船舶超载、违法夜航、冒险航行、非客渡船载客和客渡船违法违章行为。指导乡镇加强自用船和渔船的监管,严禁自用船和渔船超载、非法载客、冒险航行和作业。
     三、强化排查整治,消除汛期安全隐患
       一是组织海事人员对全区的客渡船舶和采砂船、货船进行全面细排严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26处,按照部海事局标准全面更换新型救生衣1500余件、儿童救生衣100余件、救生圈100余个、增配浮绳30余根,消防灭火器60个。
对船员配备和船员履行职务能力进行全面审查,督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船舶进厂墩修,喷涂船名号60余艘,做到船适航,人适任。
       二是对全区可能发生旅客积压的重点客渡码头,由码头所在乡(镇)制定积压旅客疏散预案,健全码头签单员、乡(镇)及海事的通讯联络渠道,采取乡镇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力量,维护好码头秩序,海事调剂运力的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三是结合禁采期规范采砂采石船舶和货船的安全区集中停靠。按照嘉陵区人民政府公布的禁采期集中停靠点,督促辖区所有涉砂船舶集中停靠,按照配员要求配足船员值班值守,在高洪水位时自行选择就近安全区度汛,对川嘉陵采0045和川顺庆吸0035不按规定指定停靠且擅自驶离停靠点作业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今年9月中旬嘉陵江洪水过境时,全体人员昼夜奋战,督促所有船舶在洪水到来前移泊安全区域,加固系缆,加强值守,辖区未发生船舶断缆跑船险情,圆满完成安全度汛任务。
       四是积极配合国资、水务和交投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协调各参改吸砂船舶业主,在7月底、8月初全面完成了辖区110余艘吸砂船舶及其配套船舶的拆解报废工作。在此过程中,虽有两次洪水过境,但经过提前收集信息,研判形势,及时采取措施,整个拆解过程未受影响,平安收官,比预期提前完成任务。
    四、强化秩序监管,严格落实汛期各项制度。
      (一)严格执行“六不发航”制度、“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落实“救生衣行动”,开展“救生衣行动”常态化工作,保证了两个百分百,在汛期深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为平安度汛作好了基础保障。
      (二)严格完善汛期水情信息传递制度、执行超警戒水位停航封渡制度。我处密切关注天气、水位变化情况,在加强与水利、气象、防汛、电站等部门(单位)联系的同时,通过全国水雨情网、华能水电信息网及时获取气象、水情信息,随时掌握汛情变化趋势,适时按照防汛预案采取防汛措施,并且在第一时间将获取的信息和实施的措施通过电话、海事信息平台传递给辖区有船乡(镇)、街道办及船主船员、一线监管人员,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准确。
五、突出现场监管,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为了做好防汛抗汛工作,我处积极应对,及时采取防汛救灾应对措施,精心组织,一是提早防范,在洪峰过境前,即加强辖区水域、码头、船舶的检查,特别是客渡船和码头系泊设施设备的巡查,督促有船乡镇、街道办严格落实“三长责任制”,加强人员值班值守,认真排查安全隐患,确保不断缆、不跑船。二是现场监管,洪峰过境时,我处值班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保持与上游航务海事和防洪部门的联系,同时加强辖区水域现场巡查,实行停航封渡,所有船舶进入安全停泊区加固系泊,要求乡镇渡口码头加强人员值班,防汛警戒未解除,严防私渡。今年汛期,我处出动检查组160组次,夜间巡查60余次,检查人员750余人次,执法车辆184辆次,海巡艇100余艘次,检查渡口码头300余次,检查船舶500余艘,排查出安全隐患19起,现场整改19起。
       今年汛期高洪水位主要出现在7月和9月上中旬,而且持续时间较长。在此期间,由于我处前期工作扎实,防汛组织得当,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采取“主动避让、提前避让”的停航封渡措施,汛期共计停航22天左右,未出现断缆跑船等险情,圆满地完成了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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