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大通镇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我镇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继续围绕中心工作和大局稳定,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体系。一是认真抓实法治机构建设。根据镇党委班子成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大通镇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由镇党委书记、镇长牵头,分管副镇长具体负责,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驻镇单位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做到了上下有人管、层层有人抓、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良好格局。二是推动学法用法制度化。坚持落实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学法示范作用。三是党员干部深入学。深化法律法规学习,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专题讲座,组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和廉政教育陈列馆,重点开展宪法专题学习活动。通过学法考法平台,让镇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并通过考试检验学习成果。四是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利用干部职工会、培训会等会议抓好宪法法律、党内规章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强化干部职工学法尊法用法意识,提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加强法制宣传,构建法治大通。一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形成全镇共同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干部参加全市执法人员资格考试,7人考试合格取得执法资格。二是在场镇中心位置建设数字滚动屏幕,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惠农政策、扫黑除恶、禁毒、反邪教、反电信诈骗、“两路”安置、森林防灭火、基本农田保护、防汛减灾等政策宣讲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进一步优化形象、提升公信力、增强透明度,促进我镇平安和谐。三是大力推进“八五”普法活动。结合“一月一主题”利用宣传栏、微信工作群定期推送群众亟需的法律知识,将法治宣传的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营造了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今年以来,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教育13场次,发放宪法、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宣传手册4000余份。
(三)强化效能提升,营造良好氛围。一是进村化解矛盾与开门接访群众相结合,着力解决信访问题。党政主要领导认真执行领导包案制度,坚持每天有领导带班接访、对处理信访工作给予充分保障。广泛收集民意,敢于直面矛盾,积极处理在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化解遗留问题,奋勇争先,展现政法干部新担当。二是真情服务暖民心。规范设置便民商摊,划分摆摊位置,开展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服务,重精患者走访、消防安全走访等活动,场镇秩序和风貌好转,服务效能提升,群众幸福感增加。
(四)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社会综合治理。一是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今年,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主动出击,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有效提高矛盾纠纷的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今年大通镇组建了19个矛盾调解队伍,共计化解了48次矛盾,大力降低社会风险。二是重视纠纷调处工作。深化镇级矛调中心建设,建立大通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大通镇镇综治中心整合多部门集中协同办公,设置功能区,实现社会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全链条化解”。节省群众的时间也加快了办事的效率。三是妥善处理群众信访工作,彰显法治政府本色。镇党委、政府努力加强信访工作,制定了以教育、疏导为主的工作思路,以解决重点疑难问题为突破口,落实了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变上访为下访的预防措施,明确了重点案件领导包挂、镇村干部分级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同时,在信访工作中,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条例》,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程序,维护信访秩序,落实信访责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教育、行政依法、及时、合理、有效地处理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本年度,我镇接待信访案件691件,调处率达到98%,确保辖区内社会稳定,群众安居乐业。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镇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普法工作仍需深入,个别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信访维稳压力依然较大。二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不足,从事法治工作的专业人员数量不足,专业力量相对薄弱,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同时,现有法治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三是法治环境建设有待提升。部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发展轻法治”的思想倾向;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还不够强,遇事不信法、不靠法的问题依然存在。
三、下步打算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镇将在下一年度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法治建设意识。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法治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提高法治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鼓励执法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继续教育,不断提升专业素养。
(三)加强执法保障。加大对执法装备和经费的投入力度,确保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
(四)深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和配合。加大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