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5年度嘉陵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
按照《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关于年度目录实行动态调整的规定,《2025年度嘉陵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按程序完成动态调整,现将调整后目录公布如下。
附件:2025年度嘉陵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4日
附件
2025年度嘉陵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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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计划完成时间 |
决策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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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定《南充市嘉陵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 |
2025年6月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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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定《赵子河水厂供水区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
2025年12月 |
区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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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发布《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防火命令》 |
2025年12月 |
区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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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制定嘉陵区“十五五”规划纲要基本思路 |
2025年12月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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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制定《南充市嘉陵区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2024-2035)》 |
2025年12月 |
嘉陵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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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一立镇等6个乡镇67个村(居)乡村道路命名 |
2025年12月 |
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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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制定嘉陵区城区部分道路拟命名、更名方案 |
2025年12月 |
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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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调整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档次标准 |
2025年12月 |
区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