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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嘉陵区水务局

地址:

南充市嘉陵区同庆路1号

电话:

0817-3634881

工作时间:

夏季8:30-12:00,15:00-18:30; 冬季:8:30-12:00,14:30-18:00

  • 机构职能

  • 机构领导

  • 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

                   南充市嘉陵区水务局职能职责

南充市嘉陵区水务局是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水务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起草全区水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综合规划、专项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制度。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编制水资源保护工作方案,指导农村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农村饮用水源地的达标建设工作。

(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区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执行节约用水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负责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计划与管理水利建设资金,统筹协调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七)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涉河、涉水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八)承担区总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协调、督促、落实总河长、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

(九)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按权限审批或上报审批;负责水土保持项目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水务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

(十一)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等工作。

(十二)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等工作;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十三)负责水利科技推广应用、信息化、水文化建设;负责水利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活动。

(十四)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区水务局的区委、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领导:

孙丽: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水务局全面工作。

任春: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河湖管理、河长制、水资源、节约用水、农田水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美新村、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农村供水管理、水行政执法、水土保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处遗等工作。分管河湖管理股、水政执法股、移民工作股、供水管理股、水土保持中心。

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维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洪: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管理、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思想宣传、意识形态、人事人才、扫黑除恶、依法治区、安全生产(网络安全)、信访维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经济审计;负责水利工程规划计划和建设管理、水库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水旱灾害防御、质量监督(质量强区)、行政审批、招投标、政府采购、两项改革“后半篇”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规划计划和建设管理股、重点水利工程服务中心、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维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要保密、政工人事、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党的建设、纪律监察、信访维稳、后勤保障、精神文明、工、青、妇等工作;负责重大会议会务、综合文稿起草、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财务(财产)管理与经济审计工作;组织绩效考核评价、新闻宣传、网络舆情处置等工作;统筹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业健康、老年协会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二)规划计划和建设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拟订全区水利行业综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流域或区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协调流域开发工作。按照流域规划的要求,承办水利行业综合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全区重要水利、防洪、供水、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编制、审查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小型水库以下水利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建设、监理和竣工验收。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安全运行管理。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按权限审批。负责全区水土保持项目的建设实施。负责全区水土流失的监测预报和发布。负责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承办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三)河湖管理股(河长制办公室)。指导全区重要江河、湖泊、滩涂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组织编制河湖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负责涉河、涉水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指导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和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水利行政执法和行政效能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制度。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承担水利行业节约用水有关工作。

(四)供水管理股。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的规划、实施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乡镇供水建设规划;制定全区供水行业的服务指标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全区供水价格测算的组织管理;负责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供水安全生产工作。

(五)移民工作股:主要负责全区水利水电移民等工作;主要负责升钟二期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等工作;主要负责全区移民后扶项目建设;主要负责移民资金管理发放等工作;主要负责处置移民信访事件。

(六)水政执法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水务领域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区水务领域内的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根据授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水务领域行政执法大案、要案以及跨领域、跨区域案件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落实水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负责执法能力建设工作,开展执法稽查、考核评价、人员培训等工作;负责拟定全区水务工作政策和法治建设规划;组织起草水务行业管理重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行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依法治理、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工作。

(七)区重点水利工程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含小水电)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农田水利建设,负责农业灌溉工作;做好水库工程调度运用和防洪抗洪工作。

(八)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要负责全区水旱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发布水情旱情、监测预警信息;负责防御水旱灾害应急调度;负责提供防御洪水应急救援技术支撑;负责水旱防御设施建设、防洪物资采购储备;负责安全度汛和防汛指令工作的落实。

(九)区水土保持中心:主要负责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

(十)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中心:组织开展全区水利行业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技术质量和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参与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水利工程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阶段(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进行核备,提出受监督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书等相关质量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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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嘉陵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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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2025-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