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综合办公室(依法治理办公室):负责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落实;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文件印制、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史志编纂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人才、老干部等工作;负责统战、民族宗教、侨务、台湾事务、港澳事务等工作;承担人民武装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负责辖区内实行属地管理的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等工作;负责依法治理领域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内部审计等工作。
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域各项方针政策、规章条例的贯彻落实;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统筹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两新”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负责承办乡党委换届工作;负责党代会的筹备召开和党代表选举等相关工作;负责村(社区)班子建设,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负责指导区域内党员发展和日常管理;担任人大等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协调区域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日常巡查,依法或协助开展区域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信息统计、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所):负责社会事业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事务领域的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健康、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劳动就业、社区管理等相关行业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的组织、协调、监管工作;负责重大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的统筹、组织和协调等;负责人口生育政策的宣传和落实;负责民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特困供养机构的管理工作,承担孤(弃)儿、留守儿童、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特困供养人员、重度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和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残疾人事务等工作;负责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承担村(居)委会开展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和村(居)务公开工作;负责殡葬改革推进工作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和关爱工作;配合做好襄渝铁路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工作。
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商经济及统计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业经济、商贸业等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组织开展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统计工作,积极参与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负责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农业林业科技推广、动植物防疫、水利等有关工作的协调管理;负责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村乡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村容乡貌、道路建设、环境卫生等综合管理工作,做好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按规定负责辖区内的房屋的质量、安全管理;负责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初核,并移送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处理;负责辖区内的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治理、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等工作。
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组织制定本地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各类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职业健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纠纷调解、防邪等工作;承担本辖区群众来信来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领域的宣传培训、隐患排查、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上报处置等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生态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食药品安全事件、动(植)物疫情事件、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生产运行保障事件、影响市场稳定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含港澳台)安全事件、社会舆情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各类登记备案制度。
财政所:负责财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政府预算、决算草案;负责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管理;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负责本级财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级财务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指导村级(社区)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业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指导;负责新品种新农具的引进、试验、示范;负责农作物、林木等苗情监测及病虫害防治;负责农机安全检查及事故的预防、报告和处理,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负责农业资源、林业资源、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与服务;协助开展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整治;负责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水土保持预防及水土流失治理;负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和培训,受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负责指导生产者依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实施包装标识、质量检测、追溯管理、召回处置等制度;负责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巡查记录;负责村级集体经济的服务工作;负责提供农村产权交易政策业务咨询、统计和分析农村产权市场交易数据;负责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发布,受理乡级平台产权流转项目登记,组织现场交易,审查上报相关资料;负责乡村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负责指导农民合作组织、农业社会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卫生健康、旅游、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等服务工作;负责实施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民族民间文化、文物的收集、整理和宣传保护工作;指导村(居)文化室、卫生室建设;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群众卫生健康行为引导,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健康行动;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宣传引导、情况反馈、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平台等;负责指导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和相关业务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等工作;承担就业和再就业、劳务输出、企事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农民工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落实;负责引导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负责返乡下乡就业创业服务性工作,协助做好农民工技能培训、维权、劳动保障、交通出行、社会生活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开展农民工及家庭走访慰问、关心关爱等活动,协助开展根治欠薪工作;负责建立农民工基本信息管理台账和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协助更新完善农村劳动力实名制数据库;负责四川农民工服务平台的信息上报、宣传推广工作;协助开展农民工党建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