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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嘉陵区安平镇

地址:

南充市嘉陵区安平镇双桥街148号

电话:

0817-3841143

工作时间:

夏季:8:30-12:00,15:00-18:30;
冬季:8:30-12:00,14:30-18:00

  • 机构职能

  • 机构领导

  • 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构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的指导。

(二)负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调整产业结构,引导现代农业发展;加强市场监督,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三)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城镇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置;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负责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做好防灾减灾、征兵、民兵预备役和拥军优属工作;加强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和环境保护,改善城镇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城镇居民、农民的人口素质和生活质量。

(五)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

(六)加强镇财政管理,编制财政预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

(七)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领导:

楚诗涵(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任  睿(党委副书记、镇长):分工负责政府全面工作和审计工作。

姚兴惠(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分工负责人大工作,联系妇联、机关后勤等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活香炉村。

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乡村振兴、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保护、信访维稳、食品安全等工作。

尹  磊(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协助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和其他临时交办工作,分工负责党建、工会、组织工作,分管人事、目标绩效、社工、地方志、关工委、深化改革、团委、档案、保密、安全、党务政务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依阳桥村。

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乡村振兴、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保护、信访维稳、食品安全等工作。

左  鹏(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工负责纪委监察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巡察、政务监督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店子嘴村。

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乡村振兴、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保护、信访维稳、食品安全等工作。

杜  春(党委委员、政法统战委员、副镇长):分工负责政法、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分管依法治理、信访、司法、综合行政执法、场镇综合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安平社区。

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乡村振兴、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保护、信访维稳、食品安全等工作。

何  强(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人选):分工负责宣传、意识形态工作,分管财政、发改、审计、固定资产、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统计、蚕桑、供销社工作,联系邮政、金融、通讯、电力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吴家堰村。

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乡村振兴、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保护、信访维稳、食品安全等工作。

任洪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分工负责武装、民兵工作,分管退役军人事务、水务、河长制、工业、创新创业、市场监管、商务工作。联系自来水水厂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邱家湾村。

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乡村振兴、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保护、信访维稳、食品安全等工作。

苟康明(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安全(含森防和交通安全)、应急、消防、气象、民政、残联、卫健、慈善、红十字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潘家沟、大河堰村。

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保护、信访维稳、食品安全等工作。

王通国(党委委员、派出所长):协助分管交通安全、场镇综合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梗石河社区。

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乡村振兴、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保护、信访维稳、食品安全等工作。

王阳春(副镇长):分管城建、环保、房管、人防、便民服务、人社、农民工、医疗保障工作,联系燃气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梗石河社区。

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乡村振兴、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保护、信访维稳、食品安全等工作。

粟玉萍(副镇长):分管交通、自规、教科体、文广旅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大石桥村。

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乡村振兴、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保护、信访维稳、食品安全等工作。

机构设置: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域各项方针 政策、规章条例的贯彻落实;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 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抓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 统筹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两新”党建、行业党建、区 域化党建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负责 承办镇党委换届工作;负责党代会的筹备召开和党代表选举等相 机关工作;负责村(社区)班子建设,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 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负责指导区域内党 员发展、教育管理、流动党员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内创先争 优、表彰激励关怀、党费收缴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 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规章的宣传落实;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督促检查等 工作;负责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文件印制、印章管理、档 案管理、史志编纂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 督办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人才、老干部等工作;负责统 战、民族宗教、侨务、台湾事务、港澳事务等工作;承担人大、 人民武装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负责辖区内实行属地 管理的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内 部审计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财政领域各项方针 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政府预算、 决算草案;负责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负责落实国 家强农惠农政策;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管理;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负责本级财政、 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社区)财务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 负责指导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负责财政、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商经济及统计领域各项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  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业经济、商贸业等经济 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供销基层组织及经营服务网点建设, 促进三社融合发展,加强指导监督和服务;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 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承担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 展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统计工作,积极参与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 专项调查;负责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工作; 负责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管理保护等工作;承担农业林业  科技推广、动植物防疫、水利、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有关工作的协 调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社会事务领域各项 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社会事务发展规 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事务领域的管理工作,承担  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健康、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旅 游、广播电视、劳动就业、社区管理等相关行业的具体管理工作; 负责政务服务的组织、协调、监管工作;负责重大传染病及地方  病防治的统筹、组织和协调等;负责人口生育政策的宣传和落实;负责民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特  困供养机构的管理工作,承担孤(弃)儿、留守儿童、残疾人、 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特困供养人员、重度精神病人等特殊困  难群体救助和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  助、残疾人事务等工作;负责殡葬改革推进工作和农村公益性墓 地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和关 爱工作;配合做好襄渝铁路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工作; 负责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承担村(居)委会开展 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和村(居)务公开工作;负责开展  社区规范化建设和指导业主委员会工作;组织动员辖区内单位、 居民、志愿者队伍及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实现共建 共治共享;负责组织开展法治宣传、群众性文化推广、社会公德 教育、家庭暴力预防、家庭教育、未成年人保护、全民健身、社区 科普等工作;负责依法治理领域的相关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信访维稳、纠纷调解、防邪等工作;承担辖区内群众来信  来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综合指挥管理平台 的日常管理、运行维护和数据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对“吹哨”调  度事项及市民服务热线等各类渠道反映问题的受理、分派、督促 落实和回访反馈并向区级相关部门提出相关事项承办结果的考 核评价建议;负责村(社区)网格员培训管理和业绩考核等工作;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职业健康、消防安全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组织制定本地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各类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职业健康、消防安全等领域的宣传培训、隐患排查、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上报处置等工作;开展道路交通、涉水安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配合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抓好辖区燃气、特种设备等领域的安全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组织辖区安全生产、抗震救灾、防汛抗早、地质灾害、消防安全、森林草原防(灭)火、生态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食药品安全事件、动(植)物疫情事件、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生产运行保障事件、影响市场稳定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含港澳台)安全事件、社会舆情突发事件等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拟订各类应急和消防预案,组织应急和消防力量,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做好应急消防设备和物资储备;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负责救灾款物的  统筹发放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消防队伍建设、火灾风险防控、消防应急救援等工作;按权限履行新型行业领域属地安全管理职责;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各类登记备案制度;完成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授权负责 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日常巡查;负  责整合辖区内基层站所、派驻机构执法力量和资源,统一组织和 指挥协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助办理相关执法引起的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信息统计、综 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城乡建设、自然资 源、生态环境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村容镇貌、 道路建设、环境卫生、“三改一拆”、小区物业、老旧危楼、建 筑施工企业等综合管理工作,做好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 等工作;负责辖区内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及村道管理等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业务指导等工作;按 规定负责辖区内的房屋及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负责督促 辖区内应纳入质量监督范围的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办理质量安 全监督备案和施工许可;负责辖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和聚居点基础 设施建设管理;承担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城 乡居民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计 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和节能减排工作的 实施;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建立 并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负责辖区内的生态建设、生态环 境保护、环境污染治理、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等工作;完成镇党 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南充市嘉陵区安平镇便民服务中心(南充市嘉陵区安 平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为安平镇党委(政府)直属副科级公 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 1名。主要职责为: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负 责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便民服务事项的进驻、受理和办理工作; 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政 务公开工作;负责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工作;负责指导村(社 区)便民服务代办站工作;负责农业技术推广政策咨询服务工作; 负责指导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 践队伍的组织引导、招募培训、权益保障、业务培训等工作,依 托各种平台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完成镇党委(政府) 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南充市嘉陵区安平镇农业服务中心。为安平镇党委(政 府)直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 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要职责为:负责农业、林业生产技术 的推广应用和指导;负责新品种、新农具的引进、试验、示范; 负责农作物、林木等苗情监测及病虫害防治;负责农机安全检查 事故的预防、报告和处理,农机耕道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机进 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负责农业资源、林业资源、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与服务;负责村级集体经济和财务管 理服务工作;负责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整治,水资源管理 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水土保持的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负责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和培训,受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 报;负责指导生产者依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实施包装标识、 质量检测、追溯管理、召回处置等制度;负责建立农产品生产经 营的监管巡查记录;负责提供农村产权交易政策业务咨询,统计 和分析农村产权市场交易数据;负责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发布,受 理镇级平台产权流转项目登记,组织现场交易,审查上报相关资 料;负责(镇)村(社区)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化、信息 化建设;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南充市嘉陵区安平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南充市嘉陵 区安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为安平镇党委(政府)直属公益一 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主要职责为: 负责辖区内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卫生健康、旅游、退役军人、 医疗保障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和相关业务经办服务工作;负责 制定年度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负责民间文化的收集、整理和文物的宣传保护;指导村(社区) 文化室、卫生室建设;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 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群众卫生健康行为引导,组织 开展群众性卫生健康行动;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 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宣传引导、情况反馈、立功喜报、悬 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 习交流平台等;负责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完成 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南充市嘉陵区安平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为安平镇党委(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 名,其中:主任1名。主要职责为:负责就业创业、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和相关业务经办服务工作;承担 辖区内社会保险参保资源调查、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城 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待遇领取资格初审,就业和再就业、劳务  输出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劳动者 权益维护等工作;负责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农民工服务 平台的管理,承担农民工信息的收集、录入、统计上报工作;负 负责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引导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负责农民  工职业技能培训和返乡下乡就业创业服务性工作;负责开展走访 慰问,志愿服务等活动;协助做好典型的选树和示范的评选;协 助做好农民工维权、劳动保障、社会生活等服务性工作;完成镇 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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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