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加处罚款告知书
南充市嘉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加处罚款告知书
南嘉市监加罚告〔2026〕1号
许涛:
因你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本局于2025年3月20日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南充市嘉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嘉市监处罚〔2025〕法30 号),对你处罚款200000元。因你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履行缴纳罚款义务,本局2025年9月29日依法向你送达了《南充市嘉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南嘉市监催告〔2025〕1号),催告你履行缴纳罚款义务。经催告后,你仍未缴纳罚款200000元
鉴于你逾期未履行缴纳罚款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局拟对你加处罚款20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王治平 联系电话:13990746290
联系地址:南充市嘉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充市嘉陵区建业路30号)
南充市嘉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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