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030082841837/2026-00032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嘉陵区水务局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6-05-20
发布日期
2026-05-20

行政处罚

时间:2026-05-20 10:36 | 来源:南充市嘉陵区水务局


行政处罚

    对未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补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和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对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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