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030082841837/2026-00037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嘉陵区水务局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6-05-21
发布日期
2026-05-21

行政强制

时间:2026-05-21 10:19 | 来源:南充市嘉陵区水务局


    权力名称:对拒不清除河道、湖泊范围内阻碍行洪障碍物代为清除的强制措施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二条:对河道、湖泊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防汛指挥机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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