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03MB185426XD/2026-00016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嘉陵区卫生健康局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6-06-02
发布日期
2026-06-02

关于嘉陵区王亮诊所有限公司及医师王亮的行政处罚

时间:2026-06-02 11:10 | 来源:嘉陵区卫生健康局

行政处罚当事人信息

名称:1.南充市嘉陵区王亮诊所有限公司

     2.医师王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1304MAECEAAJ67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亮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南嘉卫罚决〔2026〕07-1号、南嘉卫罚决〔2026〕07-2号

违法行为类型: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未取得相应处方权开具抗菌药物

处罚依据:1.南充市嘉陵区王亮诊所有限公司: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依据该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予以处罚。

2.医师王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依据该法第五十六条第(二)项予以处罚。

主要违法事实:

1.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

患者家属前往该诊所调取患者周*文处方时,诊所未依法提供处方复制件、未告知查阅复制权利,仅交付自行抄写处方;经比对,该抄写处方与我局证据登记保存的处方原件不一致,医师王亮的行为构成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

2.未取得相应处方权开具抗菌药物

医师王亮仅取得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其开具使用的莫西沙星注射液属于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依据《四川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 (2025 年版)》〕,该行为构成未取得相应处方权开具抗菌药物。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行政处罚内容:1.对南充市嘉陵区王亮诊所有限公司: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

2.对医师王亮: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佰零伍元整,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5月9日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南充市嘉陵区卫生健康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1103MB185426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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