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香柏源家具有限公司未使用防爆设备案
2022年11月17日,根据“护安2022”专项行动安排,我局执法人员对四川香柏源家具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喷漆车间未规范设置防爆电气设备(照明灯具)。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现场取证图片并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前将该项问题整改完毕。
该公司喷漆车间未规范设置防爆电气设备(照明灯具)的行为,涉嫌违反《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可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由于该单位积极配合,建议给予该单位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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