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盐溪水库位于嘉陵江流域吉安河左岸支流大深沟上,坝址地处嘉陵区盐溪乡境内,具有乡村生活供水、农业灌溉、改善水生态环境等综合利用效益,工程建设已纳入《南充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为扎实做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结合全区实际,制定了本通告。
二、制定过程
嘉陵区水务局于2022年6月起草了《盐溪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相关部门(乡镇)意见,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盐溪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送审稿)》,由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作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通过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政法委、区审计局、区司法局四方进行合法性审查,于2022年12月8日由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决策依据
参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规范(SL442-2019)》《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实物调查工作实施细(试行)》《南充市嘉陵区盐溪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实物调查细则及工作方案》等规定。
四、出台目的
确保南充市嘉陵区盐溪水库工程前期顺利进行,依法做好盐溪水库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
五、重要举措
《通告》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限定了盐溪水库淹没区及枢纽工程建设区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开始时间。
第二部分:进行了范围划定。
第三部分:明确了在划定范围内未经批准,进行新建、改(扩)建项目以及其他行为一律不予赔偿。
第四部分:阐明了在规定时间内及划定范围内新增(迁入)人口以及迁回原户籍的管理和认定。
六、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南充市嘉陵区水务局;联系方式:0817—3634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