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导思想
为持续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建设,巩固完善城乡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公交一体化绿色低碳发展,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出行需求,根据国、省、市关于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相关政策和《中共南充市委办公室、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委办〔2018〕126号)、《南充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府规〔202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嘉陵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经营、自负盈亏,适度补贴、惠及民生,以人为本、绿色发展”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城乡公交线路覆盖广度、通达程度和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城乡公交服务均等化、优质化,推动城乡公交与旅游、产业、寄递、供销等资源共享、融合发展,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协同发展、和谐共进的“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格局。
三、奖补措施
嘉陵区城乡公交由农村客运改组而来,具有社会公益属性。根据嘉陵区“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运营情况,结合国省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的相关政策和南充市推进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要求,全区新增和更新的城乡公交车辆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区政府给予适当政策奖补。
四、奖补标准
区财政按照车辆订单销售价格的30%进行补贴。享受中、省、市、区各级奖补政策,累计奖补资金不超过车辆订单销售价格的50%。
五、申领程序
企业提出车辆购置申请—区交通运输部门审核通过—企业完成车辆购置—区财政局发放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