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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嘉陵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区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负责,按照相关程序开展了我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工作,评估成果已经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通过,下发了《关于对南充市嘉陵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成果通过技术检查的复函》,并于6月15日予以公布。
《通知》明确了基准地价有关成果按最有效使用原则,按照自然、社会经济、区位因素等综合评价划分土地级别,建立基准地价;同时本次基准地价有关成果还主要用于指导土地市场交易、核算土地资产量、征收土地税费、合理引导投资方向和土地利用方式。
最后《通知》中还明确,今后凡涉及嘉陵区集体建设用地的各种经济行为,应根据此基准地价,结合土地的不同用途、不同级别、不同现状或规划条件,运用正确的修正系数,客观、公正、科学、合法的评估土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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