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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调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

时间:2025-04-15 22:45 | 来源:嘉陵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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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目的和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推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实施〈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的通告》(川消〔2023〕146号)等要求,结合区内实际,编制形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内容要求

一是划定了110家消防重点单位,二是对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了要求,要与区域内单位(场所)建立消防安全互查和灭火救援互助的区域联防机制,全面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三、对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了要求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对本行业、本系统内重点单位(场所)的监督检查、指导及宣传教育,压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强化对本辖区内重点单位(场所)的监管,帮助指导各单位(场所)排查消除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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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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