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嘉陵区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机制,完善通信应急预案体系,规范组织指挥程序,依法科学实施,高质量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
(3)《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5)《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2011年12月10日修订);
(6)《电信网络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09年4月24日发布);
(7)《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2012年5月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57号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8)《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川府发〔2021〕5号);
(9)《四川省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试行)》(川办发〔2021〕55号);
(10)《南充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府发〔2014〕22号);
(11)《南充市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试行)》(南府办函〔2023〕20号);
(12)《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南充市嘉陵区应急委员会的通知》(嘉府发〔2019〕13号);
(13)《南充市嘉陵区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应急演练相关工作的通知》(嘉应急委办〔2021〕12号);
(14)《南充市嘉陵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嘉府发〔2022〕2号)。
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嘉陵区范围内突发事件发生后的通信保障工作。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应对处置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事件、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动物疫情、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油气中断突发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
1指挥部
成立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简称“区指挥部”),负责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指挥长:分管通信工作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分工副主任、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局长
成员: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消防大队、区委网信办,必要时可吸收其他部门(单位)参加。
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
三、预警分级及发布
预警分级
按影响范围,将通信保障突发事件预警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严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分级标准如下:
(1)一级(红色)预警。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我区整个辖区通信中断的情况。可能发生的通信保障突发事件超出了嘉陵区应急处置能力的情况;或上级指挥机构要求启动一级(红色)预警的情况;
(2)二级(橙色)预警。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我区的10个以上乡镇(街道)通信中断的情况;可能引发二级事件的情况;
(3)三级(黄色)预警。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我区的5个以上,10个以下乡镇(街道)通信中断的情况;可能引发三级事件的情况;
(4)四级(蓝色)预警。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我区的5个以下乡镇(街道)通信中断的情况;可能引发四级事件的情况。
发生特殊情况,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预警响应级别。
“以上”表示包括该数,“以下”表示不包括该数。
四、应急响应
响应级别
根据事件分级,设定一级、二级、三级、四级4个响应级别,一级为最高级别响应。
(1)一级(红色)响应。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我区整个辖区通信中断的情况。可能发生的通信保障突发事件超出了嘉陵区应急处置能力的情况;或上级指挥机构要求启动一级(红色)响应的情况;
(2)二级(橙色)响应。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我区的10个以上乡镇(街道)通信中断的情况;可能引发二级响应的情况;
(3)三级(黄色)响应。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我区的5个以上,10个以下乡镇(街道)通信中断的情况;可能引发三级响应的情况;
(4)四级(蓝色)响应。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我区的5个以下乡镇(街道)通信中断的情况;可能引发四级响应的情况。
发生特殊情况,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响应级别。
“以上”表示包括该数,“以下”表示不包括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