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考虑各乡镇(街道)供水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全面推行供水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护。力争到2026年底,初步构建体制机制完善、管护规范专业、服务优质高效的农村供水管理管护体系,基本实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全覆盖,形成政府主导、行业监管、企业统管的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运行管护格局,促进农村供水良性运行。
二、工作重点
(一)明确县域统管范围
(二)健全县域统管模式
(三)建立县域统管机制
(四)落实分级管护责任
三、费用收取机制
(1)水价制定
区属国企按照区发展和改革局制订的成本调查结果,明确总表兜售水价标准,按程序审定后,实行统一价格收费。按照“覆盖成本、合理收费、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规模化供水工程水价由区发改局按法定程序制定。规模化以下供水工程,可根据工程实际运行维护成本按照“保本微利、略有结余、有偿供水”的原则,按照“一事一议”“村规民约”等方式协商确定,并接受区水务局行业监管。
(2)安装费用收取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水电气工程安装及检查维修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884号)文件精神,参考周边县区运行模式,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结合四川省供水工程定额规定,测算安装费标准,与农村用水户或用水户代表协商收取。
换装智能水表、村级管网延伸安装自来水,原则上以乡镇或村(社)为单位统一申请,安装费统一收取缴入指定账户,统管单位按照计划实施名册,统一安排人员换装智能水表和安装自来水。
四、其他内容
还规定了其他方面内容。